asd6837335 发表于 2012-6-6 06:35:19

版主请进

版主个人认为,昨天发生有人冒充我(ADEW 帐号:SBNIMAMA)制造混乱的行为很可耻,应当及时制止予以惩戒,要不然以后大家都这样,会对海外华人圈造成多大的危害,本人建议:1 查其IP封掉他IP上论坛的权利! 2 查出与其IP相对应的帐号,暴光真实姓名以及站队,以还我清白,同时也是对他本人最大的惩罚!!请版主采纳!!!


支持者顶上!!!

PLA`angel 发表于 2012-6-6 06:37:22

顶!!!!!冒充本身就可耻冒充+诽谤 污蔑这属于什么行为

kenny5802155 发表于 2012-6-6 06:58:18

有脸没脸 还冒充别人 i啊

hhgz634 发表于 2012-6-6 06:59:01

我了个去传说中的冒充 诽谤?支持管理高科技调查

不告诉你我是谁 发表于 2012-6-6 06:59:55

esprit 发表于 2012-6-6 07:36:11

#18#药 药 切克闹, 123 顶起来。。

pure 发表于 2012-6-6 08:48:24

http://www.cncf.us/mingpian.php?usn=8489797

这个是冒充的那个人的小号的名片. 可以看一下, 不保证100%准确, 但也从来没错过,

1106297594这个是QQ


住在西班牙.

不告诉你我是谁 发表于 2012-6-6 09:04:04

又是 黑鬼 那群p孩笑了

PLA司马 发表于 2012-6-6 09:30:00

pure 发表于 2012-6-6 08:48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这个是冒充的那个人的小号的名片. 可以看一下, 不保证100%准确, 但也从来没错过,

1106297594这个是 ...

谢谢您了,pure

___BlueS. 发表于 2012-6-6 10:52:41

饿,跟我一样西班牙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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